索引号:
SY3422030780201900016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5-3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崇明区城管执法局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崇明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联系方式:59622897)
一、概述
根据《规定》和区政府工作要求,严格按照崇明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指示要求,结合崇明城管执法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切实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2018年度,按照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栏目和内容调整要求,区城管执法局对公开栏目和内容进行了调整、更新和充实工作。2017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
2018年,我局在重视常规工作的同时,特别重视政务信息化工作。为了方便公众了解我局政府信息,区城管执法局认真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主动公开范围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多次检查落实相关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诚信政府、责任政府,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的重要抓手、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的重要措施。为了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部门,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从查阅、受理、更新到备案,每一程序都严格审核、认真把关,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并梳理了信息化工作的规范和重点,建立信息公开工作的长效机制,使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经常化规范化。
我局注重加强信息公开的自评工作,将日常工作与检查自评结合起来,做到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信息公开栏目分类规范、合理,发布更新及时、准确。在做好自评的基础上,我局还把迎接检查作为推动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动力之一。
(二)主动公开途径
为扩大我局信息公开的影响,增加信息公开的受众范围,方便公众了解我局信息,我局在我局门口政务公开栏,不定时的发布各种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次,其中当面申请0件,传真申请0件,其他形式申请0件,网上申请0件,信函申请0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8年度我局无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物的行政复议案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我局2018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0次,公共查阅室接待0次,咨询电话接听0次,当面咨询接待0次,网上咨询0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尽管我局在2018年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确实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如在设法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公开便民措施和途径上尚待进一步改进;在加大日常监督和检查力度,更多发挥相关职能处室参与信息公开工作等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
我局在接下来的信息公开工作中将更注重百姓需求,为进一步打造“服务政府、法治政府、责任政府”而尽责出力,为群众和行政相对人提供高效、优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七、说明、附表
(一)其他说明
统计期限: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
(二)附表
统计指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17 |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5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5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37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元 |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2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2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2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