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崇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6-02-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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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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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崇明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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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16-02-18

  一、职能转变
  (一)下放的职责
  将各乡镇区域范围内的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职能下放到各乡镇。
  (二)增加的职责
  负责对乡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培训,以及跨区域执法整治等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二、主要职责
  (一)依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承担本县辖区内城市管理领域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执法主体责任。
  (二)负责本县辖区内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执法监督及重大案件的查处。
  (三)对管辖权有争议或不确定的区域指定有关乡镇管辖。
  (四)负责跨区域执法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
  (五)负责对乡镇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培训。
  (六)负责全县城管执法人员的统一招录、业务培训和专项集训轮训;统筹乡镇城管执法人员的轮岗交流工作。
  (七)负责有关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八)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崇明县城管执法局部门预算是包括执法局本部及下属1家预算单位的综合收支计划。
  本部门中行政单位1家,分别是崇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参公事业单位1家,为崇明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执法大队。
  2016年,城管执法局部门预算支出总额为1824.5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824.5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中,基本支出211.15万元;项目支出161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主要内容如下:
  1. “城乡社区支出”科目1815.22万元,主要用于执法人员经费、各类整治以及拆违经费等;
  2. “住房公积金”科目9.3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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