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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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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5-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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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普法内容及责任部门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责任部门:各部门、各单位)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责任部门:党政办)
(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责任部门:党群办)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及上海市相关实施办法(责任部门:人大办)
(五)《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责任部门:纪委)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责任部门:经济办)
(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责任部门:规环办)
(八)《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责任部门:事业办)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信访工作条例》(责任部门:平安办、信访办)
(十)《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宗教事务条例》(社工办)
(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责任部门:农办)
(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责任部门:武装部)
(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责任部门:工会)
(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责任部门:团委)
(十五)《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责任部门:妇联)
(十六)《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责任部门:司法所)
(十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上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条例》(责任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队)
(十八)《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责任部门:党群服务中心)
(十九)《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责任部门: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
(二十)《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责任部门:城运中心)
(二十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责任部门:城建中心)
(二十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责任部门: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二十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责任部门: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二、重点普法对象
(一)全镇机关、企事业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党员、人大代表;
(二)全镇村居委工作人员;
(三)全镇村居民、外来务工人员、新业态劳动者、退役军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
(四)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对象;
(五)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涉毒人员等特殊群体。
三、普法工作要求
(一)加强工作人员法治教育
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组织领导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宪法法律专题培训、党章党规党纪教育、旁听庭审活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加强机关事业单位、村居委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将宪法法律纳入青年干部教育培训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作为入职培训、晋职(级)培训、在职培训的必训内容,全面提升广大干部的法治素养。
(二)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制
将普法工作纳入本镇工作总体布局,建立健全“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工作机制和普法清单,本镇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将普法责任融入执法及各类管理服务工作之中。
(三)健全“以案释法”工作机制
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村居法律顾问以及司法所、综合执法队、城建中心等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服务、管理、执法过程中结合案件事实,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引导、规范、预防与教育功能。
(四)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在重要法律颁布实施纪念日、“三八”妇女节、消费者维权日、国际禁毒日以及法治文化节、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通过线上线下多种形式,开展生动有效的法治宣传活动。
(五)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实施法治文化作品工程,鼓励挖掘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中生动鲜活的故事,创作具有正能量、有感染力的优秀法治文化作品。
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工程。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站、睦邻点、妇女微家以及公园、广场等公共空间,推进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场馆、基地等阵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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