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400089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林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4〕63号
成文日期:
2024-10-14
发布日期:
2024-10-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绿化和市容管理局:
按照区《关于印发<上海市崇明区公益林、生态廊道建设土地流转资金发放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绿容〔2021〕87号),符合享受专项补贴条件的流转土地按照《关于生态公益林实施专项补贴的意见(试行)》(崇府发〔2012〕163号)指示精神,对2025年全年的公益林、生态廊道土地流转费补贴,经过我镇各村组统计并公示,现上报2024年我镇有关公益林土地流转总面积36505.112亩,补贴金额为40898905.74元,廊道总面积4548.75亩,补贴金额为5175719.7元。减去2022年庙镇公益林建设项目、崇明区环岛森林片区生态廊道建设项目、2024年沪渝蓉高铁上海段工程林地置换多发的744152.1元,合计总金额为45330473.34元,土地流转资金由区、镇两级财政按9:1共同承担,故区财政应配套40797426.006元(已扣除2024年12月31日之前全额多发放的744152.1元),镇财政应配套4533047.334元。请贵局组织抽查,并核准土地流转费予以发放。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