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400090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4〕64号
成文日期:
2024-10-16
发布日期:
2024-10-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实施细则的通知》(沪崇农规〔2023〕1号)文件精神及贵委关于开展2024年崇明区白山羊订单式养殖试点村配套良种种公羊生产补贴的通知,参照配套良种种公羊成本及饲养补贴每头5800元及配种成效补贴每头60元的补贴标准,上海崇明区庙镇永乐经济合作社养殖种公羊3头,成本及饲养补贴17400元,配种成效补贴12900元,合计补贴资金30300元;上海崇明区庙镇周河经济合作社养殖种公羊1头,成本及饲养补贴5800元,配种成效补贴1560元,合计补贴资金7360元;上海崇明区庙镇保安经济合作社养殖种公羊3头,成本及饲养补贴17400元,配种成效补贴10680元,合计补贴资金28080元;上海崇明区庙镇保东经济合作社养殖种公羊3头,成本及饲养补贴17400元,配种成效补贴6360元,合计补贴资金23760元;上海崇明区庙镇庙南经济合作社养殖种公羊1头,成本及饲养补贴3867元,配种成效补贴780元,合计补贴资金4647元;补贴种公羊数量合计为11头,补贴资金总计为94147元,现向贵单位申请该笔补贴资金。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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