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400054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4〕42号
成文日期:
2024-07-26
发布日期:
2024-08-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因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升改造,庙镇人民政府考虑到社区群众的就医习惯,参照《上海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功能与建设指导标准的通知》(沪卫规〔2020〕011号)标准,拟通过庙镇为民街24号原上海市崇明区第三人民医院旧址修缮改造,作为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临时医疗点。
现向贵委提出《庙镇临时医疗点修缮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一、项目名称:庙镇临时医疗点修缮改造工程
二、建设单位:上海市崇明区庙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实施单位: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四、建设地点:崇明区庙镇为民街24号
五、建设内容:1、修缮工程:拆除工程2344.75平方米,加固工程1项,室内修缮工程2344.75平方米,通风工程1项,消防1项,配套强弱电、给排水工程,屋面防水翻修994.92平方米,外立面修缮1771.99平方米,标识标牌1项,无障碍设施1项等;2、室外改造:场地修整1项,围墙翻修100米,室外雨污水改造1项等;3、医疗废水处理系统:化粪池砌筑10.8立方米,处理设施1项等。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约458.54万元,包括建安费385.45万元,工程建设其它费59.73万元,预备费13.36万元。本项目建设资金由区财政和庙镇人民政府按比例共同承担。
请审批。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