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400035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函〔2024〕5号
成文日期:
2024-05-06
发布日期:
2024-05-2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环长制办公室:
4月28日,我镇收到贵局《关于庙镇存在一处碎石加工场地的告知函》(沪崇环长办〔2024〕73号),告知“宏海公路801号(上海九筑混凝土有限公司)南侧100米有一处碎石加工场地。碎石加工未配备污染治理设施,物料未覆盖,产生扬尘、噪声等污染”问题。接函后,镇领导高度重视,同相关部门即赴现场处置。
经了解,该非法碎石加工点碎石来源为镇域内一条村庄道路白改黑工程所产生的碎石块。现已督促工程施工方严禁将碎石运输至该场地,强化源头管控;同时,已要求该加工场负责人停止生产,并于5月8日前完成清场,如未按时清场,我镇将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清运。
下阶段,我镇将进一步压实环长制责任,深入推进生态环境隐患点位“百日大排查”工作,举一反三,以点带面重点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镇域生态环境隐患问题,做到发现早、上报快、整改实,严防问题反弹回潮,守牢镇域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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