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崇明区庙镇和平村减量化项目(减)新增耕地确认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3-25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400017

  •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庙)耕确〔2024〕3号

  • 成文日期:

    2024-03-18

  • 发布日期:

    2024-03-25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该项目经《关于同意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和平村减量化项目(编号:20192000361965)立项的批复》(沪崇耕立〔2019〕0102号)批准立项,现已实施完成,我镇组织了工程自验,项目实施符合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相关规定,复垦后的耕地符合农业生产要求。

该项目实施面积0.293公顷,经确认补充耕地面积0公顷,补充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6等,净增耕地面积0公顷(其中净增水田为0公顷),核定置换指标0公顷。建设用地减量复垦农用地0.293公顷(其中耕地0公顷、林地0.293公顷)和新增未利用地0公顷,其中工业用地减量0.293公顷,宅基地减量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减量0公顷。项目已完成财务决算工作,实际总投资为22万元。

现向贵局申请对新增耕地予以确认,核定置换指标。

以上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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