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400018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庙)耕确〔2024〕4号
成文日期:
2024-03-18
发布日期:
2024-03-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该项目经《关于同意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宏达村等减量化项目(编号:20202000377271)立项的批复》(沪崇耕立〔2020〕0157号)批准立项,现已实施完成,我镇组织了工程自验,项目实施符合土地开发整理复垦相关规定,复垦后的耕地符合农业生产要求。
该项目实施面积0.412公顷,经确认补充耕地面积0.2767公顷,补充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7等,净增耕地面积0.2767公顷(其中净增水田为0.2767公顷),核定置换指标0.2767公顷。建设用地减量复垦农用地0.2767公顷(其中耕地0.2767公顷、林地0公顷)和新增未利用地0.002公顷,其中工业用地减量0.2787公顷,宅基地减量0公顷,其他建设用地减量0公顷。项目已完成财务决算工作,实际总投资为31万元。
现向贵局申请对新增耕地予以确认,核定置换指标。
以上请示,请予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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