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40001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4〕12号
成文日期:
2024-03-21
发布日期:
2024-03-2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根据《关于编报2023年度上海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通知》沪崇财资〔2024〕1号相关要求,我们已按要求完成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分析报告、填报说明、资产报表等相关纸质资料的上报,电子文件材料已通过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报送工作,请审阅。
特此报告。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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