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400012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4〕8号
成文日期:
2024-02-04
发布日期:
2024-02-19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机关、事业单位、各村(居):
为规范我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加强廉政建设,确保小型建设工程公开、公正、公平和规范有序建设,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调整庙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具体组成如下:
组 长:陆 飞 党委副书记、镇 长
常务副组长:毋关峰 副镇长
副 组 长:吴冬梅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戴如堂 党委委员、副镇长
俞一华 副镇长
冯光华 副镇长
组 员:贾 飞 纪委副书记
石俊华 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主任
张 君 财政所所长
周平原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石俊华为办公室主任,李威、范春贤、龚洁玮为办公室成员。今后,庙镇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办公室成员如有变更,由相应岗位人员自然替补,不再另行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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