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庙镇养殖尾水治理考核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1-31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400006

  •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4〕2号

  • 成文日期:

    2024-01-10

  • 发布日期:

    2024-01-31

相关村、副业场、养护单位:

为进一步巩固我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项目的建设成果,按照《崇明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沪崇农发〔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养殖尾水治理工作现状,特制定《庙镇养殖尾水治理考核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庙镇养殖尾水治理考核办法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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