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庙镇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4-01-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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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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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2024-01-02

2023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庙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以“幸福庙镇 康养小镇”为目标,着力抓好法治政府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努力营造良好的普法守法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取得了显著成效。现将我镇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理论学习走深走实

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党委中心组必学必训内容,在用好二十大精神宣讲“集团军”的同时,通过领导干部讲党课、学习强国网络平台、党员大会、田间小喇叭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培训、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做到领导班子率先学、党员干部普遍学、动员群众一起学。

(二)加强组织领导,法治政府建设高位推进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年初签约领责,年中督察评责,年底述法考责。定期召开党委法治建设委员会会议,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五同”推进,将法治素养、依法履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并作为干部晋升、聘任、奖惩、培训、调整依据。以法治建设示范街道乡镇创建为契机,压实压紧各职能部门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开展“法治体检”。

(三)规范政府行为,法治政府公信力显著增强

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依托“一网统管”平台发现问题,无人机帮助执法取证,行政处罚决定更趋科学化、法治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建立完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程序规定,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正确决策提供制度保障。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着力构建边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行高效的政府机构职能体系。

(四)强化政务公开,民主监督渠道更宽更广

建立机关内部监督追责机制,自觉接受来自各方监督,按时办结人大代表建议、检察建议、信访事项。全面落实政务公开要求,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定期更新崇明区政府官方网站庙镇页面、镇政府政务信息公开栏、阳光政务平台。依法主动公开财政预决算、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工作计划总结、活动安排、涉农补贴公示等。

(五)夯实基层基础,基层社会治理能力不断扩容

一是抓队伍。法律顾问覆盖全镇,为政府、村居防范法律风险;现有公职律师2人,专兼职人民调解员73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254人,组织开展、参加各类培训,提升履职能力。二是建平台。搭建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实体平台,满足群众日常法律需求;设立彩虹桥法治观察点、人民意见建议征集点,人大代表家站点,搭建政府机关与基层群众的沟通桥梁。三是重服务。充分发挥队伍力量,用好各类资源平台,初审法律援助11件,开展法治宣传三十余场,化解民间纠纷428件,提供法律咨询800余人次。

(六)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全民法治素养稳步提升

一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本镇普法责任清单,各部门突出重点普法工作模式,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活动;加大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力度;抓好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残疾人、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普法;加强所所联动、所庭联动,开展以案释法。二是注重法治文化建设。组织开展法治文化节活动,征集法治文化作品;《三婆婆话三孩》、《三禁一防》等法治文艺节目深受基层群众欢迎;打造七宝禁毒教育基地;巩固传统法宣阵地的同时,通过电子显示屏,镇、村居微信公众号播放普法短视频、宣传标语等,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二、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今年以来,我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一些部门和干部没有彻底根除官本位思想和人治意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事务、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普法实效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形式单一,多为开讲座、发资料,针对性、实效性不强,不利于群众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行动自觉。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高屋建瓴,进一步完善法治政府体制机制

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力求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精神动力和责任担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领域各环节。聚焦工作实践,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工作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及其下设办公室、各协调小组的作用,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委“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不断健全完善依法全面从严治党、依法行政、依法治镇各项工作制度机制,努力以更高水平推进法治庙镇建设。

(二)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水平

按照“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制定切实可行的宣传、教育和培训计划,有组织、有计划、分层次地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尤其注重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不断积累办案经验,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已制定的行政执法审核制度,认真把好前置关口,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

(三)立足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提升基层依法治理水平

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学习和发扬“枫桥经验”,做实做好“三所联动”工作,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驻村(居)法官的专业优势,结合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的地域优势,加强诉源治理,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逐步形成法治、德治、自治有机融合的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新格局。

(四)注重“精准普法”,进一步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推进“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5分钟法治小课堂”等品牌活动,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推动各部门、各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结合自身特点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深挖法治文化的品牌内涵,打造特色法治文化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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