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庙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办法》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3-10-23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300059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检测、保护与治理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3〕64号

  • 成文日期:

    2023-10-11

  • 发布日期:

    2023-10-23

庙港村、南星村、宏达村、庙南村、米洪村、保安村、鸽龙村、白港村、副业场等相关单位:

为巩固庙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建设成果,根据《崇明区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考核办法》(沪崇农发〔2023〕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现状,特制定《庙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办法》。现统一印发,请认真贯彻并落实。

附件:庙镇水产养殖尾水治理长效管理办法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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