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300044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3〕51号
成文日期:
2023-08-17
发布日期:
2023-08-2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居、企事业单位、机关各部门:
根据平安崇明建设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平安崇明办〔2023〕2号),为加强基层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体系建设,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制度,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庙镇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委员会,以及时调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中引发的矛盾纠纷。
一、主要职责
1.依照法律法规的原则和程序,调解处理本镇农村土地承包纠纷,督促当事人认真履行调解协议。
2.积极开展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3.建立必要的工作制度,做好调解登记、档案管理和分析统计工作,并负责向区农村土地承包调解仲裁办公室汇报。
二、人员组成
主 任:陆 飞 庙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主任:龚 波 庙镇党委副书记
冯光华 庙镇副镇长
成 员: 陈凯燕 庙镇平安办主任
陶静萍 庙镇信访办主任
范春贤 庙镇农业农村办主任
周平原 庙镇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施海琴 庙镇司法所所长
朱卫东 庙镇调解员
闻建珍 庙镇调解员
顾美菊 庙镇调解员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3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