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300015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3〕16号
成文日期:
2023-03-03
发布日期:
2023-03-06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开展活动的基本阵地,也是为群众提供文化、教育、娱乐和生产生活服务的主要场所,是强基固本,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提升村级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保障。业务用房及场所的设施完善、制度规范、功能健全、活动有序,将成为村委会实施村务民主管理的重要窗口,庙镇民华村村民委员会拟实施庙镇民华村扩建业务用房工程,现特向贵委提出该项目工程项目建议书的请示。
一、项目名称:庙镇民华村扩建业务用房工程
二、建设单位:上海市崇明区庙镇民华村村民委员会
三、建设地点:崇明区庙镇民华十一队,东至泯沟、南至庙镇敬老院、西至现状村道,北至民华村委
四、建设内容:项目用地面积为1114.20平方米,计划扩建健身活动室、学雷锋志愿服务站、活动室、远程教育教学点、留守儿童工作站及库房等业务用房527.45平方米,室外场地(含篮球场、停车场)586.75平方米,围墙42.95米。
五、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初步估算,本项目估算总投资416.0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226.8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1.15万元,预备费7.74万元,前期费150.30万元。项目所需资金由民华村委自筹。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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