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200041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2〕46号
成文日期:
2022-08-16
发布日期:
2022-09-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居、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区、镇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要求,切实推动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从2022年8月起,由镇农业农村发展办牵头负责,对镇域28个村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现制定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组成
由镇农业农村办牵头负责,镇水务所、镇农技中心、镇河长办、镇创城办、镇综合执法中队、镇拆违办、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分别指派1名同志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分组情况现场确定。
二、时间安排
每月第三周,利用一周时间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对象和方式
镇域范围内28个村,每月每个村随机抽取4个小队,争取每年实现2次全覆盖。采取实地检查方式,对发现的问题用工程相机拍照,检查人员将问题汇总至农业农村办并反馈至各村。
四、检查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小粪坑”回潮和“加拿大一枝黄花”清理情况、落实“五清一改”(清垃圾、清搭建、清杂物、清堆物、清张贴、改习惯)村庄清洁行动情况、“五棚”整治回头看、水环境治理、三无船只清理等。
五、结果运用
做到既通报先进典型,又曝光突出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一周内必须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至镇农办,每月对检查结果进行排名公布,检查结果作为人居环境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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