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庙镇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每月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9-12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200041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2〕46号

  • 成文日期:

    2022-08-16

  • 发布日期:

    2022-09-12

各村居、各相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区、镇2022年度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作要求,切实推动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向好,从2022年8月起,由镇农业农村发展办牵头负责,对镇域28个村的农村人居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现制定检查方案如下:

一、检查组人员组成

由镇农业农村办牵头负责,镇水务所、镇农技中心、镇河长办、镇创城办、镇综合执法中队、镇拆违办、镇生态保护和市容环境事务所分别指派1名同志组成专项检查工作组,分组情况现场确定。

二、时间安排

每月第三周,利用一周时间进行专项检查。

三、检查对象和方式

镇域范围内28个村,每月每个村随机抽取4个小队,争取每年实现2次全覆盖。采取实地检查方式,对发现的问题用工程相机拍照,检查人员将问题汇总至农业农村办并反馈至各村。

四、检查主要内容

重点检查“小粪坑”回潮和“加拿大一枝黄花”清理情况、落实“五清一改”(清垃圾、清搭建、清杂物、清堆物、清张贴、改习惯)村庄清洁行动情况、“五棚”整治回头看、水环境治理、三无船只清理等。

五、结果运用

做到既通报先进典型,又曝光突出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一周内必须完成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反馈至镇农办,每月对检查结果进行排名公布,检查结果作为人居环境年度考核重要依据。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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