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庙镇水产养殖户退养验收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8-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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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1〕45号

  • 成文日期:

    2021-08-25

  • 发布日期:

    2021-08-26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关于印发崇明区水产养殖场(户)退养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崇农发〔2019〕175号)文件精神,庙镇严格按照要求对2021年退养水产养殖户开展了退养和复垦的镇级验收工作。

庙镇2021年退养任务为405.35亩,涉及养殖户29户。目前29户养殖户均已退养且土地已完成复垦,经我镇验收考核小组现场核实,实际退养复垦总面积为405.35亩。根据区农业农村委水产养殖退养工作经费将补标准,2021年退养工作经费为4000元/亩,我镇2021年水产退养工作经费共计162.14万元。

现申请贵委对我镇2021年水产养殖户退养复垦工作进行验收。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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