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庙镇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4-23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7481202100037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1〕16号

  • 成文日期:

    2021-04-19

  • 发布日期:

    2021-04-23

各村: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发展,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根据崇明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崇明区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的实施意见》(沪崇交〔2020〕71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就加快构建符合庙镇特点的村内道路建设养护机制,落实公路设施量外村域范围内的村主路、村支路及沿线桥梁建设养护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9日

 

庙镇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工作方案

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农村发展,着力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根据崇明区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崇明区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的实施意见》(沪崇交〔2020〕71号)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镇实际,就加快构建符合庙镇特点的村内道路建设养护机制,落实公路设施量外村域范围内的村主路、村支路及沿线桥梁建设养护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乡村振兴战略,提高本镇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工作水平,满足乡村振兴对村内道路承载力、通行力的要求,满足美丽家园建设对村内道路风貌特色的要求,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农村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

夯实责任、健全保障。按照“区统筹、镇实施、村配合”的

原则,明确各自责任,落实相关保障措施。

规划引导、统筹推进。结合本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有序实施村内道路项目,制定维修计划,统筹推进。

规范建设、合力监督。规范维修建设,强化镇、村(居)二级监督,确保工程质量。

管养到位、长效运行。一手抓管理,一手抓养护,强化举措,形成管理养护长效运行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建设任务

贯彻“因地制宜、节约土地、保证质量”的原则,参照《村庄道路建设技术规范》(DG/TJ08-2218-2016)进行建设。

1.对村内严重破损道路进行维修。村主路、村支路路面宽度建议不低于3.5米,条件受限路段,可适当降低,但不应低于2.5米。做到路基坚实,路面平整。

2.乡村振兴示范村和美丽乡村示范村要提升道路水平,按需设置道路防护设施、绿化景观和照明,确保路容路貌良好。

(二)养护任务

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参照《农村公路建设与养护技术规范》(DG/TJ108-2067-2009)开展养护。

开展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测,实施日常养护和养护工程。做到路基坚实,路面平整,排水畅通,绿化协调,路面病害及时处置;桥涵构造物完好,沿线设施完好,安全警示与防护设施无损坏。

三、职责分工

(一)实施主体

庙镇人民政府是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的具体实施主体,负责建立工作机制,筹集配套建设养护资金,组织实施道路建设养护工程;明确管理部门,配备必要人力和设备,做好日常管理,定期开展养护和安全检查。

各村(居)村民委员会,通过村(居)民自治共管,开展村内道路日常保洁、巡查和报修,在村规民约中明确爱路、护路要求。

(二)明确责任

庙镇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为本镇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工作的牵头部门,配合区职能部门指导庙镇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工作。区、镇两级开展相应监督检查工作,各村(居)要适时开展自查,对发现道路损坏情况的要及时上报。

(三)维修建设

各村(居)将村内严重破损道路计划进行申请上报,镇规保办组织镇公路管理所、村居人员等对需维修道路进行复核,并按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组织实施修复,施工过程中要切实加强指导监督,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工程竣工后,由镇规保办牵头组织竣工验收。

(四)日常考核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建立健全长效管养机制,强化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监督考核。镇人大定期开展村内道路建设养护工作督查,并将村内道路建设养护管理工作纳入镇对村(居)的年度考核。

 

附件:1、关于成立庙镇村内道路建设管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2、庙镇村内道路路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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