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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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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1年3月10日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报备。现予以公告,公告期2021年3月10日-2021年3月30日。
联系电话:18017827998
传 真:69692881
通讯地址:崇明区城桥镇人民路138号
崇明区水务局2021年3月份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报备申请单位 | 接受报备时间 |
1 | 新建白港街道路工程 | 上海崇明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2021年3月1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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