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白港村设置道路限高限宽装置的批复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12-3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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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7480202000181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20〕95号

  • 成文日期:

    2020-12-23

  • 发布日期:

    2020-12-30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白港村

单位《关于设置道路限高限宽装置的申请》已收悉,经研究核定,原则上同意你村在现有的白港公路、白港南路路段设置限高和限宽装置,规格:白港公路限高2.6米,白港南路限高1.85米,限宽3米。请加强日常维护和监管,确保道路不受损坏。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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