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8-08-1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7480201900170

  •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督-安全生产监管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庙府〔2018〕61号

  • 成文日期:

    2018-08-08

  • 发布日期:

    2018-08-10

村居、企事业单位 、镇机关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近期我市火灾教训,举一反三,狠抓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有效排查辖区内消防安全隐患,严防各类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工作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区消防委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当前安全工作,实现安全工作属地化管理要求,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进一步排摸和有效管控各类消防安全隐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切实把“想不到”、“不知道”的问题纳入消防安全监管视线,有效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二、目标任务

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努力减少一般亡人火灾。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和“问题导向抓重点、清单管理抓排查、结果倒逼抓落实”的工作要求,深入排查镇消防安全风险,集中整治火灾隐患,严厉打击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预防和遏制有影响的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镇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三、强化领导

成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董玲娟同志任组长,副镇长施军捷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村居委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镇经济办主任施正彬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四、排查整治范围

按照行业及属地化消防安全管理要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及村居对全镇所有涉及的“三合一”“多合一”场所、农村自建出租房、规模租赁住宿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施工现场等开始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

五、时间要求

即日起至2018年底。

六、责任分工

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要对照工作职责和监管范围,深刻吸取宝山区电瓶车失火死亡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结合当前安全工作特点,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杜绝死角盲区,确保全镇安全形势平稳受控。

(一)镇规保办、镇经济办等要对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严查施工单位是否明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是否配备灭火器材、临时用房是否符合消防安全标准要求等问题和隐患,依法追究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施工、监理单位责任,坚决落实整改措施,并及时上交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一)。

(二)镇事务办要对各养老机构(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严查各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各养老机构进行整改,定期组织各养老机构老人进行消防知识宣传和培训,并及时上交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二)。

(三)镇事业办要对各学校(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人员,严查学校的消防安全,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学校进行整改,开展消防知识宣传和培训进学校活动,并及时上交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附件二)。

(四)镇安监所要对规模性租赁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和企业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检查,严查电器线路铺设是否规范、是否设置短路保护装置、是否存在私拉乱接、是否存在违规用气、是否按照影响逃生的铁栅栏等,对不规范的企业进行整改并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并及时上交规模租赁场所消防安全检查记录表和易燃易爆场所检查记录表(附件三、四)。

(五)各村居要对辖区内重点单位和区域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排查“三合一”场所和农村自建出租房,尤其对存在使用彩钢夹心泡沫板搭建、存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电线私拉乱接、违规使用液化气钢瓶、门窗安装影响疏散逃生的铁栅栏或其他障碍物的场所和自建出租房,要立即整改,对拒绝整改的场所和自建房,第一时间上报镇安委会办公室(见附件五、六)。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公共安全的指示要求,坚持人民利益至上,牢固树立消防安全红线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和《上海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若干规定》,明确具体职责分工、工作措施,进一步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强化各部门各单位监管责任落实,切实提高公共消防安全水平。

(二)严格执法,严肃查处。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检查执法程序,加大执法力度。对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依法督促整改,对消防安全隐患严重又拒不整改的,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等行政措施;对擅自停用消防设施、堵塞消防通道的,要依法严厉打击。

(三)强化协作,形成合力。建立健全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充分发挥部门合力,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协同作战,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移送违法违规案件,加强监管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多种媒介,加大对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发挥舆论导向作用,形成全民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

(五)及时报送进展镇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村居要指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整理报送工作。附件一至六各单位每周五下班前必须上报,镇安委办要及时汇总报区消防委。12月25日报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总结。请各单位务必引起重视,检查报送落实情况将与年终安全工作考核相挂钩。

联系人:倪莉华;联系电话:59360599;邮箱:mz59360599@163.com。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2018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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