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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Y002479748020190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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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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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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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庙镇2017年决算草案及2018年
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
——在上海市崇明区庙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2018年8月30日
各位代表:
我受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向大会报告关于庙镇2017年决算草案及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请予以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及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镇财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一届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预算和一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预算调整,强化收入和支出管理,较好地完成了预算目标任务,确保全镇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
(一)2017年度财政收入
年初预算收入为28038.71万元,年终决算实现财政收入28038.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区级财力补助3700万元,区镇体制分成24338.71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支出
2017年度支出28038.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各项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821.84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支出18.1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费、活动费及各村人代会选民补贴。
(2)政府行政运行支出1681.80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补贴、福利费、行政公务费、工会费以及日常维护费等支出。
(3)共产党事务支出408.84万元。主要用于党建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党员培训、两新组织支部补贴等。
(4)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的费用。
(5)纪检检查事务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廉政教育经费。
(6)宣传事务支出250万元。主要用于文明城市创建经费。
(7)财政事务及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48.04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经济管理事务中心运行经费。
2.教育支出22.30万元。主要用于成人学校的经费补贴,学校场地对外开放补贴以及优秀教师慰问等。
3.科学技术支出156万元。主要是科技创新引导资金,用于对注册企业的科技创新政策扶持。
4.文化体育及传媒支出229.22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体育管理站运行经费182.52万元,文体专项活动支出46.7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8.49万元。其中:
(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517.13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运行经费,拥军优属经费,对居委会的补助费用等。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42.9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支出。
(3)就业补助支出136万元。主要用于稳定就业岗位补贴,促进就业奖励和促进灵活就业征地补贴。
(4)抚恤支出65.58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休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等。
(5)退役安置支出118万元。主要用于退伍军人补贴及退役士兵补助。
(6)社会福利支出92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经费补助72万元,社会老年福利20万元。
(7)残疾人事业支出251.35万元。主要用于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以及合作医疗补助等。
(8)红十字会捐助5.5万元。
(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72万元。
(10)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8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供养以及五保医疗补助,村及企业老干部生活补贴,幼教、代教、兽医生活补助,爱心服务综合帮扶费用,乡镇综合保险,献血工作宣传经费,刑释人员等特殊补助。
6.医疗卫生支出712.34万元。其中: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247.04万元。主要用于对社区卫生中心经费以及村级卫生一体化办公室乡村医生经费。
(2)公共卫生支出210万元,主要用于卫生镇复审,除四害经费,村卫生室污水处理费用以及农村小粪坑整治补贴。
(3)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
(4)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投保经费等。
(5)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6.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等。
(6)其他医疗卫生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献血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3496.98万元。其中: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1323.98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运行经费,乱埋乱葬整治经费以及三镇区综合管理经费等。
(2)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73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主干道保洁养护,公共绿地养护等。
(3)污染减排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节能减排扶持资金。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514.08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709.94万元。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运行经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运行经费,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运行经费。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231.10万元。主要用于警务室建设,派出所及刑队经费补贴,维稳专项经费及平安创建经费等。
(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支出1573.04万元。主要用于老公房平改坡项目,庙中北路改造项目,合中村开心农场林木搬迁项目,老菜场改造项目,宏海公路绿化项目,敬老院消防系统项目,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工程,江口、猛将庙镇区改造以及庙中路低洼积水改造项目等支出。
9.农林水事务支出2223.10万元。其中:
(1)农业支出701.2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农业普查经费以及农村道路建设等支出。
(2)水利支出828.54万元。主要用于水务所运行经费,小星河生态河道治理项目,中小河道疏浚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工程、养护等支出。
(3)对村民委员会的补贴653.30万元。
(4)其他农林水支出40万元。主要用于不规范养殖退养奖励。
10.交通运输支出10718万元。主要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对注册企业的政策扶持。
1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3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小区人员经费、资产购置等运行经费以及对企业自主品牌建设的扶持资金。
12.住房保障支出576.3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补贴等。
根据上述财政决算数据,2017年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平衡。
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是建设崇明世界级生态岛的关键之年,也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之年,根据2018年预算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以及区财政局关于预算执行进度安排的工作要求,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2018年上半年财政收入
2018年上半年实现财政收入25722.71万元,完成预算的88.69%。
(二)2018年上半年财政支出
2018年上半年财政支出20836.76万元,完成预算的71.85%。
各项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41.92万元。其中:
(1)政府行政运行支出848.5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补贴、福利费、行政公务费、工会费以及日常维护费等支出。
(2)纪检检查事务支出4万元。用于廉政教育经费。
(3)共产党事务支出274.11万元。主要用于党建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党员培训、两新组织支部补贴等。
(4)宣传事务支出134.79万元,主要用于创建文明城市各项费用。
(5)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9.90万元。主要用于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的费用。
(6)财政事务及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0.59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经济管理事务中心运行经费。
2.教育支出0.19万元。主要用于寄宿生关爱工作经费。
3.科学技术支出150万元。主要用于对注册企业的科技创新政策扶持。
4.文化体育及传媒支出134.35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体育管理站运行经费104.85万元,文体专项活动支出29.5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72.40万元。其中:
(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02.22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运行经费,拥军优属经费,对居委会的补助费用等。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536.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补贴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经费。
(3)就业补助支出69.71万元。主要用于征地就业补贴。
(4)抚恤支出9.87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休军人生活补助等。
(5)退役安置支出44.44万元。主要用于退伍军人补贴及退役士兵补助。
(6)社会福利支出41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经费补助。
(7)残疾人事业支出150.49万元。主要用于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等。
(8)红十字会捐助5.80万元。
(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44.39万元。
(10)特困人员救助供养83.64万元。主要用于特困人员供养以及特困人员医疗补助。
(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4.27万元。主要用于村及企业老干部生活补贴,幼教、代教、兽医生活补助,爱心服务综合帮扶费用等。
6.医疗卫生支出273.45万元。其中: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30.63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卫生一体化办公室乡村医生人员经费、工作经费以及对社区卫生中心经费补贴。
(2)公共卫生支出7.55万元。主要用于除四害支出。
(3)计划生育事务支出50.33万元。主要用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
(4)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1.81万元。主要用于食安办工作经费。
(5)其他医疗卫生支出0.06万元,主要用于献血工作补贴。
(6)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3.0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的医疗金。
7.节能环保支出3473.75万元。其中: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35.31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运行经费以及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经费等。
(2)自然生态保护支出138.44万元。主要用于公共绿地养护和农村沼气站养护经费等。
(3)污染减排支出30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节能减排扶持资金。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904.61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365.20万元。主要用于规划土地所运行经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运行经费,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运行经费。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25.26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安全社区经费、维稳工作经费和派出所经费等。
(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14.15万元。主要用于住宅小区二次供水改造,合中村生态景观林改造,党建服务中心建设工程,庙镇敬老院房屋修缮及外墙面粉刷工程以及老旧小区综合治理修缮等。
9.农林水事务支出1308.69万元。其中:
(1)农业支出485.66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农村道路建设等。
(2)水利支出123.08万元。主要用于水务所运行经费,河长制工作经费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养护费等。
(3)对村民委员会的补贴499.95万元。
(4)其他农林水支出200万元。主要用于不规范养殖退养补贴。
10.交通运输支出10832.80万元。主要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对注册企业的政策扶持。
1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490.44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小区人员经费、资产购置等运行经费以及对企业自主品牌建设的扶持资金。
12.住房保障支出154.1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补贴以及住房解困补贴。
三、2018年预算调整方案
从今年上半年的财政执行情况来看,由于部分支出项目相对于年初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预算,有一定的增加或减少,加上财政支出科目的设置也作了部分调整,因而根据财政收支的实际状况,结合区财政局对今年预算总的控制指标,对2018年预算作相应调整如下:
(一)2018年预算收入
年初预算收入为29000万元。现根据本级财政收入的实际情况,预算收入不变,同年初预算持平。
(二)2018年预算支出
年初预算支出为29000万元,预算总支出不变,项目作调整。具体项目调整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886.03万元,现调整为3045.0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9万元。主要安排行财政所和经济管理事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增加65万元,食堂经费增加25万元,人员公用经费增加69万元。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18.50万元,同年初预算持平。
3.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156万元,同年初预算持平。
4.文化体育及传媒支出年初预算263.27万元,现调整为269.27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万元。主要安排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人员经费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2769.73万元,现调整为2880.7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11万。主要安排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人员经费增加76万元,援滇经费增加10万元,居委会经费增加30万元,农村特困医疗补助增加16万元,减少农村低保补助21万元。
6.医疗卫生支出年初预算为587.45万元,同年初预算持平。
7.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4247.81万元,现调整为4307.81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60万元。主要安排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人员经费。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074.29万元,现调整为2332.2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58万元。主要安排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人员经费增加74万元,乡村振兴经费增加30万元,河长制经费增加15万元,稳定经费增加10万元,农民集中居住规划费用45万元和合中村公益林景观工程费用84万元。
9.农林水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724.59万元,现调整为2983.0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58.43万元。主要安排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水务所人员经费的增加165万元,村级组织镇财政补贴增加80万,联扶平台乡镇配套193.43万元,小星河生态河道治理工程费用减少180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11748万元,现调整为10859.57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888.43万元。主要安排是减少对注册企业的政策扶持经费。
1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万元,保持年初预算水平。
12.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524.33万元,现调整为560.33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6万元,主要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补贴及住房解困补贴的增加。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镇财政工作将继续坚持“开源节流”,按照区财政的要求控制好预算执行进度,并对照各项考核指标,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督管理,防范财政风险,为建设“生态庙镇、幸福庙镇、品质庙镇”做好强有力的财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