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庙镇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调整财政预算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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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8-3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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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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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8-31

关于庙镇人民政府2016年财政决算

及2017年调整财政预算的报告

——在庙镇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2017年8月24日

各位代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庙镇人民代表大会的安排,我受庙镇人民政府委托,向大会报告本镇2016年财政决算及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请予审查。同时,报告今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2016年财政决算情况

2016年在区委、县政府及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镇人大的监督支持下,镇财政紧紧围绕全年总体目标,按照镇四届人大九次会议批准的预算,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筹集和调动资金,不断强化支出管理,增强财政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

(一)2016年度财政收入

年初预算收入为28043.71万元,年终决算实现财政收入28043.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区级财力补助1131万元,区镇体制分成25007.71万元,基金收入1905万元。

(二)2016年度财政支出

2016年度支出28043.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一般预算支出26138.71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905万元。

各项支出具体明细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97.57万元。其中:

(1)人大事务支出132.1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代表履职费、活动费及各村人代会选民补贴。

(2)政府行政运行支出1618.31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补贴、福利费、行政公务费、工会费以及日常维护费等支出。

(3)共产党事务支出239.08万元。主要用于党建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党员培训、两新组织支部补贴等。

(4)群众团体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工会、妇联和共青团组织的费用。

(5)财政事务及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03万元。主要用于财政所、经济管理事务中心运行经费。

2.教育支出18万元。主要用于成人学校的经费补贴,学校场地对外开放补贴以及教师节慰问等。

3.科学技术支出151万元。主要是科技创新引导资金,用于对注册企业的科技创新政策扶持。

4.文化体育及传媒支出205.1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广播体育管理站运行经费167.71万元,文体专项活动支出37.4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7.91万元。其中:

(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405.74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事务受理中心运行经费,拥军优属经费,对居委会的补助费用等。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09.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补贴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支出。

(3)就业补助支出13.31万元。主要用于万千百人就业项目配套补贴以及促进就业奖励。

(4)抚恤支出168.04万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休军人生活补助、义务兵优待金等。

(5)退役安置支出27万元。主要用于退伍军人补贴及退役士兵补助。

(6)社会福利支出89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经费补助72万元,社会老年福利17万元。

(7)残疾人事业支出221.80万元。主要用于重残无业人员生活补助以及合作医疗补助等。

(8)红十字会捐助5.5万元。

(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支出60.45万元。

(10)其他农村生活救助37万元。主要用于农村五保供养以及五保医疗补助。

(1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0.22万元。主要用于村及企业老干部生活补贴,幼教、代教、兽医生活补助,爱心服务综合帮扶费用,乡镇综合保险,献血工作宣传经费,刑释人员等特殊补助等。

   6.医疗卫生支出511.99万元。其中:

(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对社区卫生中心经费补贴。

(2)医疗保障支出398.10万元。主要用于村级卫生一体化办公室乡村医生经费以及行政事业单位医保缴费。

(3)计划生育事务支出67.66万元。主要用于对计划生育家庭的奖励。

(4)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31.23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所人员经费补贴以及食品安全投保经费。

7.节能环保支出2660.66万元。其中: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324.25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运行经费。

(2)自然生态保护支出536.41万元。主要用于创城创卫专项经费,农村主干道保洁养护,治理乱埋乱葬经费及市政设施维修维护等费用。

(3)污染减排支出1800万元。主要用于企业节能减排扶持资金。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3526.44万元。其中: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609.04万元。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运行经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运行经费,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运行经费。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294.40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市容社会化管理,派出所及刑队经费补贴,维稳专项经费及平安创建经费等。

(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支出718万元。主要用于庙镇小区综合治理,庙中北路改造等工程项目。

(4)新增建设用地基金支出1905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道路建设,宏海公路镇区沿线改造,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工程,江口、猛将庙镇区改造,绿肥补贴以及中小河道疏浚等支出。

9.农林水事务支出1155.71万元。其中:

(1)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运行经费278.60万元。

(2)水务所运行经费101.14万元。

3村级污水处理工程配套资金及农村生活污水养护111.67万元。

(4)水稻种植农业保险11万元。

(5)对村民委员会的补贴653.30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12922.28万元。主要是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对注册企业的政策扶持。

1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23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小区人员经费、资产购置等运行经费以及对企业自主品牌建设的扶持资金。

12.住房保障支出347.0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补贴等。

根据上述财政决算数据,2016年财政收入与财政支出平衡。

二、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崇明世界级生态岛建设的起始之年,根据2017年预算管理的指导思想和编制原则,2017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如下:

(一)2017年上半年一般预算收入14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45%。

(二)2017年上半年预算支出为16953.6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46%。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08.56万元。主要用于人大事务2.61万元,政府行政运行1078.95万元,共产党事务192.24万元,纪检监察事务1.80万元,宣传事务137.66万元,群众团体事务6.88万元,财政事务74.36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214.06万元。

2.教育支出7.8万元。主要用于成人学校补贴、未成年人关爱工作和学校场地开放补贴等。

3.科学技术支出16.77万元。主要用于设立科技创新引导资金,用于对注册企业的政策扶持。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10.2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运行经费,文体活动专项经费,文化活动中心运行经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8.38万元。主要用于:

(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25.59万元。主要用于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拥军优属经费以及对居委会的补贴。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472.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及职业年金支出以及退休人员补贴。

(3)抚恤支出58.50万元。

(4)退役安置46.50万元。

(5)就业补助2.95万元。主要用于小企业岗位补贴和促进就业专项奖励。

(6)社会福利事业36.70万元。主要用于敬老院经费补贴以及社会老年福利经费。

(7)残疾人事业138.39万元。

(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40.65万元。

   (9)其它社会保障支出246.35万元。主要用于老干部生活补助158.20万元,爱心服务社综合帮扶10万元,代教、幼教及兽医生活补贴27.30万元,乡镇综合保险以及五保人员补贴等50.85万元。

6.医疗卫生支出503.70万元。主要用于:

(1)社区卫生中心补贴12.50万元。

(2)村级卫生一体化办公室运行经费110万元。

(3)卫生镇创建、除四害以及小粪坑整治补贴151.52万元。

(4)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170.54万元。

(5)人口和计划生育支出58.64万元。

(6)市场监督管理支出0.5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1562.24万元。主要用于: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577.88万元。主要用于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运行经费,市政市容社会化管理以及湿垃圾处理等经费。

(2)其他自然生态保护1.36万元。主要用于治理乱埋乱葬工作经费。

(3)污染减排支出983万元。主要用于小区企业政策扶持。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257.28万元。主要用于: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377.87万元。主要用于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的运行经费。

(2)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支出32.67万元。主要用于创建安全社区,平安维稳、禁毒经费以及派出所、刑队经费补贴等支出。

(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846.74万元。主要用于老菜场改造工程,宏海公路绿化工程,庙中北路改造工程,社区事务受理中心新建工程,江口、猛将庙镇区改造工程等支出。

9.农林水事务支出825.50万元。主要用于:

(1)农业支出181.72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运行经费,农业普查经费以及农业保险补贴等。

(2)水利支出415.78万元。主要用于水务所运行经费,河道长效管理、防汛防台、排涝设施养护等经费,中小河道疏浚费用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养护费等。

(3)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228万元。主要用于村级转移支付。

10.交通运输支出7960万元。主要用于设立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对注册企业的政策扶持。

1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323.34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小区人员经费、资产购置等运行经费以及对企业自主品牌建设的扶持资金。

12.住房保障支出309.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补贴以及住房解困补贴。

   三、2017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

   从今年上半年的财政执行情况来看,由于部分支出项目相对于年初人代会审议通过的预算,有一定的增加或减少,加上财政支出科目的设置也作了部分调整,因而根据财政收支的实际状况,结合区财政局对今年预算总的控制指标,对2017年预算作相应调整如下:

(一)2017年度的收入

年初预算收入为28039万元。现根据本级财政收入的实际情况,预算收入不变,同年初预算持平。

(二)2017年度的支出

   年初预算支出为28038.71万元,具体项目调整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638.84万元,现调整为2821.8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83万元。主要安排行政机关人员经费、党建服务中心、财政所和经济管理事务中心的人员经费增加等支出。

   2.教育支出年初预算为22.30万元,同年初预算持平。

3.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156万元,同年初预算持平。

4.文化体育及传媒支出年初预算199.22万元,现调整为229.22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30万元。主要安排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人员经费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2118.49万元,现调整为2268.49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150万。主要安排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人员经费增加和新增2017年被征地人员就业补贴。

6.医疗卫生支出年初预算为712.34万元,同年初预算持平。

7.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3211.98万元,现调整为3496.9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85万元。主要安排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人员经费、垃圾清扫社会化运营资金以及公厕保洁经费的增加。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289.08万元,现调整为2514.0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225万元。主要安排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人员经费和老菜场改造经费的增加。

9.农林水事务支出年初预算为2681.02万元,现调整为2223.10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57.92万元。主要安排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水务所人员经费的增加113万元;2016年农村生活污水工程配套减少357.85万元;小星河生态河道治理工程减少213.07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年初预算为11205万元,现调整为10718万元,比年初预算减少487万元。主要是减少对注册企业的政策扶持经费。

1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年初预算为2300万元,保持年初预算水平。

12.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504.44万元,现调整为576.3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71.92万元,主要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补贴及住房解困补贴的增加。

   在下半年的工作中,本级财政工作将继续坚持“开源节流”,把握好预算执行进度,对照各项考核指标,进一步提升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为建设美丽庙镇、幸福庙镇提供强有力的财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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