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7480201900051
主题分类:
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9-06-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引 言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由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类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举报申诉等情况,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说明和指标统计表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59361880,地址:上海市崇明区庙镇宏海公路1829号,邮编:202153。)
一、概述
2018年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条例》和市政府《规定》的要求,按照《条例》、《规定》的要求,在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规范公开载体形式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完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武装部长任副组长,明确了办公室为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机构,确定了办公室主任和一名办公室成员为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去年鉴于镇党委、政府换届,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人员及时进行了调整。同时,继续加强各基层单位包括各村(居)、机关各科室、企事业单位在内的信息员队伍建设,确保了各单位信息能够及时报送和公开。
(二)细化工作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按照《条例》和《规定》要求,进一步完善优化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发布机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制以及便民服务等相关工作流程,完善了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等。
(三)深化公开内容,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我们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梳理政府公开信息,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为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向社会公开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工作程序等,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就业、保障等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按照《条例》要求,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依申请流程办事,妥善处理依申请政府信息。
(四)加强平台建设,完善公开方式。我们运用镇政府网站、“崇明庙镇”微博、“幸福庙镇”微信平台、政务公开栏等各种便于公众知晓的形式传递政府信息,为公众提供了快捷、方便的服务,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一是继续加强庙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建设、管理,丰富门户网站服务功能。鉴于工作实际,及时跟进了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为重点工作开展营造了良好的氛围,也方便百姓及时了解镇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安排。二是继续运用“崇明庙镇”微博、“幸福庙镇”微信公众号等新型媒体平台,全面及时完整地对我镇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了宣传,取得了良好效果。三是我镇镇村(居)两级完善了政务公开栏,向社会公开本部门机构设置、职能、工作程序等,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医疗、就业、保障等问题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并且定期更新,确保了人民群众运用政府信息公开知晓,维护自身利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按照《条例》、《规定》,截至到2018年底,共印发公文155件,网站上公开政府公文36件,公开栏公布文件33份,在信息公开申请工作上,通过镇政府网站公布了庙镇人民政府申请信息公开和关于信息公开申请的补充说明。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不断细化主动公开范围和公开目录,积极拓展政务公开信息内容,对于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方面的信息,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法依规做好公开工作。对于重大政策措施、重要方案、重大工程项目等重大工作,及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我镇做到了以下信息的重点公开:
1.推进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重点公开通知类、人事任免类、实施意见类等信息公开,如《上海市崇明区庙镇人民政府关于成立上海市崇明区庙镇第四次经济普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等。
2.推进财政专项资金联动公开。主要包括庙镇2018年度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和“三公”经费信息。如:庙镇2018年度财政预算、决算和实际执行以及审计情况,2018年上级政府或部门下拨的各种专项经费使用情况,以及下属各事业单位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说明、“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预算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功能分类预算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等。
3.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庙镇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审批、行政确认、行政给付和行政奖励。
4.推进教育、养老、社会救助信息公开。围绕教育综合改革的深入推进和重大举措的出台,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包括2018年各季度农村救济、救灾、优抚等资金的发放使用情况、2018年各季度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情况等。
5.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如庙镇2018年度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情况等。
6.推进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领域信息公开。镇政府在2018年制定了有关食品安全、安全生产、拆违、农业生产、人事任免、领导分工等各类文件。及时发布重特大事故预警信息和安全提示,做好了重大风险隐患排查信息公开工作。加大了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信息公开力度。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镇2018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申请处理1件;依申请收费及减免1件。
四、复议、诉讼和申诉举报等情况
2018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行政诉讼案0件,申诉举报0件。
五、咨询处理等相关政务公开工作情况
本镇2018年度共接受村民咨询0次,其中电话咨询0次,当面咨询接待0次,网上咨询0次。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8年,全镇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配套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进展,但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与公众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考虑从以下两个方面进一步改进:
(一)以《条例》《规定》落实为抓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加大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完善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等信息公开体系,向社会披露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我镇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丰富政府信息服务渠道,扩大公开内容和渠道。
(二)以服务群众为目的,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和培训,注重横向联系、纵向指导的沟通协调机制,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整体水平;加强我镇信息员队伍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各项保障措施建设,确保及时搜集信息,发布信息,满足人民群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需要。
七、说明、附表
(一)其他说明
无。
(二)附表
附表一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510 |
其中:1.全文电子化政府信息数 |
条 |
480 |
2.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 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依申请公开信息目录数 |
条 |
0 |
受理申请总数 |
条 |
0 |
其中: 1.当面申请数 |
条 |
0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0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0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1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0 |
6.其他形式申请数 |
条 |
0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0 |
其中: 1.同意公开数 |
条 |
1 |
2.同意部分公开数 |
条 |
0 |
3.“非《规定》所指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信息不存在”数 |
条 |
0 |
5.“非本机关职责权限范围”数 |
条 |
0 |
6.“申请内容不明确”数 |
条 |
0 |
7.“重复申请”数 |
条 |
0 |
8.不予公开总数 |
|
0 |
其中:(1)“国家秘密”数 |
条 |
0 |
(2)“商业秘密”数 |
条 |
0 |
(3)“个人隐私”数 |
条 |
0 |
(4)“过程中信息且影响安全稳定”数 |
条 |
0 |
(5)“危及安全和稳定”数 |
条 |
0 |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数 |
条 |
0 |
9.其他 |
|
0 |
附表三 申诉情况统计表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行政复议数 |
件 |
0 |
其中:被复议机关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行政申诉数 |
件 |
0 |
其中:被确认违法或有瑕疵的 |
件 |
0 |
附表四 政府支出与收费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 量 |
收取费用总数 |
元 |
0 |
其中:1.检索费 |
元 |
0 |
2.邮寄费 |
元 |
0 |
3.递送费 |
元 |
0 |
4.复制费(纸张) |
元 |
0 |
5.复制费(光盘) |
元 |
0 |
6.复制费(软盘) |
元 |
0 |
7.其它收费 |
元 |
0 |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专职人员总数 |
人 |
5 |
其中:1.全职人员数 |
人 |
2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专项经费 |
万元 |
0 |
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的实际支出 |
万元 |
0 |
与诉讼有关的总费用 |
万元 |
0 |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