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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崇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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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18-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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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效日期:
庙镇人民政府2018年预算草案安排如下:
(一)2018年一般预算收入29000万元。
(二)2018年预算支出为29000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05.43万元。主要安排政府行政运行1949.75万元,共产党事务609.03万元,宣传事务150万元,群众团体事务20万元,财政事务121.10万元,其他一般公共服务455.55万元。
2.教育支出18.50万元。主要安排成人学校补贴、未成年人关爱工作和学校场地开放补贴等。
3.科学技术支出156万元。主要安排设立科技创新引导资金,用于对注册企业的政策扶持。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8.86万元。主要安排文化体育广播电视站运行经费,文体活动专项经费,文化活动中心运行经费等。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0.10万元。主要安排:
(1)民政管理事务支出611.35万元,主要安排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运行经费、拥军优属经费以及对居委会的补贴。
(2)行政事业单位退休补贴25.10万元。
(3)抚恤支出46.80万元。
(4)退役安置111.30万元。
(5)就业补助225万元。主要安排小企业岗位补贴、促进就业专项奖励和征地人员灵活就业补贴。
(6)社会福利事业122万元,主要安排敬老院经费补贴以及社会老年福利经费。
(7)残疾人事业278.85万元。
(8)红十字事业6万元。
(9)农村最低生活保障97.20万元。
(10)其他农村生活救助136万元。主要安排农村特困补贴及特困医疗补贴。
(11)其它社会保障支出540.50万元。主要安排老干部生活补助417万元,爱心服务社综合帮扶10万元,幼教及兽医生活补贴51万元,劳动争议调解专项经费3万元,70周岁以上医疗保险补贴4.5万元,乡镇综合保险以及刑满释放人员补贴等55万元。
6.医疗卫生支出348.25万元。主要安排:
(1)社区卫生中心补贴15万元。
(2)村级卫生一体化办公室运行经费246.25万元。
(3)基本公共卫生服务15万元。主要安排除四害费用。
(4)人口和计划生育支出58万元。
(5)市场监督管理及献血经费支出14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4305.70万元。主要安排:
(1)环境保护管理事务1122.70万元。主要安排市政市容环境事务所运行经费,市政市容社会化管理以及垃圾清运、清扫社会化管理等经费。
(2)自然生态保护183万元。主要安排公共绿地养护和主干道保洁、养护等。
(3)污染减排支出3000万元。主要安排注册企业政策扶持。
8.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225.30万元。主要安排:
(1)城乡社区管理事务1035.74万元。主要安排规划土地所、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中队、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的运行经费,派出所及刑队经费以及两违工作等经费。
(2)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支出1189.56万元。主要安排庙中路低洼积水改造,庙镇敬老院消防系统,党建服务中心建设,老公房平改坡工程以及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等支出。
9.农林水事务支出2857.25万元。主要安排:
(1)农业支出1477.01万元。主要安排农业综合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运行经费,秸杆禁烧补贴,农村道路建设费用,经济普查,不规范养殖退养经费和农业保险等。
(2)水利支出393.94万元。主要安排水务所运行经费,河道长效管理、防汛防台、排涝设施养护等经费,小星河生态河道治理工程费用和农村生活污水养护费等。
(3)对村民委员会和党支部的补助986.30万元。主要安排村级转移支付980万元以及其他对村级组织的专项补贴6.3万元。
10.交通运输支出11748万元。主要安排设立现代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用于对注册企业的政策扶持。
11.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招商小区人员经费、资产购置等运行经费。
12.住房保障支出526.61万元。主要安排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