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请划拨原乡镇水务所管理用房的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5-01-07 13:40

  • 索引号:

    SY0024799401202500004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24〕46号

  • 成文日期:

    2024-12-12

  • 发布日期:

    2025-01-07

崇明区水务局:

位于绿华镇富华路36号原绿华镇水务所办公用房为属贵局下属区河湖管理中心资产。从2009年起,该处资产由我镇作为水务所办公用房使用。

2024年8月我镇机构改革以来,该处房屋暂由我镇作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水务专班)单位管理用房使用。后续,该处资产我镇将继续作为城市运行管理中心(水务专班)单位管理用房使用。为便于管理,我镇恳请贵局支持,将该处资产无偿划拨至我镇人民政府使用。划拨手续办理期间,我镇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专此函商。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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