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变更上海崇明绿华农副产品营销服务中心业务主管部门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1-06-02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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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Y0024799401202100020

  •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21〕25号

  • 成文日期:

    2021-05-25

  • 发布日期:

    2021-06-0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上海崇明绿华农副产品营销服务中心:

因机构改革,相关委局业务有所调整。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现由我镇担任你的业务主管部门。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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