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401202100010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20〕95号
成文日期:
2020-12-30
发布日期:
2021-01-0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水务局:
根据沪水务《上海市水务局关于崇明区2018年绿华镇断头河整治工程(新乐镇至马桥13队河等)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报告批复意见的函》【2018】861号,批复本工程主要内容有:整治断头河10条,拆除坝基10座,新开河道75米,开挖土方1467.83立方米,新建护岸130米、涵闸1座、桥梁7座、箱涵2座、渡槽1座、倒虹吸1座,种植斜坡绿化260平方米等。
批复项目总投资690.91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42.29万元,独立费用93.34万元,预备费31.78万元,建设用地费23.50万元。资金渠道:工程建设用费由市给予补贴;断头河水系沟通涉及管线搬迁费用按市相关政策执行,其余建设用地费由你区筹措解决。
本工程实际完成工程量:整治断头河10条,拆除坝基10座,新开河道55米,开挖土方5010.01立方米,新建护岸216.6米、涵闸1座、桥梁7座、箱涵2座、渡槽1座、倒虹吸1座等。
工程开工日期为2019年3月21日,实际完工日期为2019年11月10日。2020年6月19日,由工程项目法人单位上海绿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本工程完工验收,一致认为本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同意通过完工验收。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和规定,2020年8月27日本工程已通过档案验收,档案验收编号为:(2020)验字27号。
现向贵局申请《崇明区2018年绿华镇断头河整治工程(新乐镇至马桥13队河等)》竣工验收。
特此请示,请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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