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400202000121
主题分类:
其他-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20〕78号
成文日期:
2020-11-10
发布日期:
2020-11-18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为进一步满足绿湖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提高绿湖村对外形象,提升绿湖村村委会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改善投资环境,前期,我镇已委托上海祥阳水利勘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完成了《绿华镇绿湖村村委会房屋修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兼项目建议书)》,现将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呈上。
一、建设地点:
绿华镇绿湖村村委会房屋修缮工程位于绿华镇绿湖村湖新中路421号。
二、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屋面翻新1033.62平方米、修缮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车棚205.45平方米(机动车停车棚164.00平方米、非机动车停车棚41.45平方米),门窗油漆及修缮79.78平方米,外墙重做面层737.12平方米,厕所改造13.7平方米,建设文化长廊215.25平方米以及完善强电弱电设施设备等。
三、资金估算及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为143.79万元,其中建安费130.49万元,建设工程其它费11.9万元,预备费1.4万元。所需资金由绿华镇人民政府自筹。
四、项目管理情况:
本工程项目法人单位拟定为上海绿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管理单位为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现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随文上报,请及时给予审批。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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