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钱慧华同志作为绿华镇司法所正职人选考察对象的复函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9-03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9400202000096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崇绿委〔2020〕70号

  • 成文日期:

    2020-08-20

  • 发布日期:

    2020-09-03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党组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司法局党组关于钱慧华同志拟作为绿华镇司法所正职人选考察对象的征求意见函》收悉。经我镇党委研究决定,同意钱慧华同志作为绿华镇司法所正职人选考察对象。

特此回复。

中共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委员会

202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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