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0-03-05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9400202000020

  • 主题分类:

    农林、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20〕8号

  • 成文日期:

    2020-03-04

  • 发布日期:

    2020-03-05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农业农村委《2020年上海市都市现代农业项目申报指南》文件的要求,我镇开展2020年度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贷款贴息的相关工作。

经汇总,我镇上海杨超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上海西沙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上海桔苑农家乐专业合作社、上海旭毓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上海宝岛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上海清澄果蔬专业合作社、上海崇西农家乐专业合作社、上海乡欣果蔬专业合作社8家合作社累计贷款金额4824万元,实际支付利息金额166.483365万元,申报贴息金额150.1799万元,申报小额贷款保险保费0.9万元,合计申报151.0799万元。

特此请示!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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