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华镇关于申报2017年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考核补贴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7-11-23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9400201900322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17〕121号

  • 成文日期:

    2017-11-14

  • 发布日期:

    2017-11-23

崇明区农业委员会:

2014至2017年我镇共发展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5家,总种植面积830.70亩,经镇村年度两次考核均符合标准,考核结果全部为优秀。根据《关于崇明县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的考核意见》(崇农经〔2014〕53号)文件精神,区、镇两级按照8:2对考核通过的家庭农场予以财政补贴,总金额10万元。现向区农业委员会、财政局申请水稻种植型家庭农场考核补贴资金8万元。

特此请示,盼示复。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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