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400201900330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17〕128号
成文日期:
2017-11-28
发布日期:
2017-12-07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生态廊道建设土地流转费发放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镇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做好补贴资金的申报、汇总、上报工作,经确认2017年下半年绿华镇生态廊道面积共782.69亩:
其中:2015年(道路)生态廊道面积83.1亩,计土地流转费肆万柒仟叁佰陆拾柒圆整(47367元)。2015年(水系)生态廊道面积24亩,计土地流转费壹万叁仟陆佰捌拾圆整(13680元)。2016年(道路)生态廊道面积115.09亩,计土地流转费陆万伍仟陆佰零壹元叁角(65601.3元)。2017年(道路)生态廊道面积560.5亩,计土地流转费叁拾壹万玖仟肆佰捌拾伍圆整(319485元)。
上述(道路)生态廊道土地流转费合计肆拾肆万陆仟壹佰叁拾叁圆零叁角(446133.3元)。
特此申请,请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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