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取消编制区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申请的受理等4项行政审批事项业务手册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7-09-18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9400201900277

  • 主题分类:

    人口和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妇女儿童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17〕76号

  • 成文日期:

    2017-08-29

  • 发布日期:

    2017-09-18

机关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根据上级部门取消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要求,原我镇实施的区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受理(事项编码为9007)、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事项编码为9014)、办理流动人口一孩生育服务登记(事项编码为9015)等3项不再做为行政审批事项,据此,区级病残儿医学鉴定的受理等3项行政审批的业务手册我镇不再编制。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的受理和初审(事项编码为9005)因政策变化较大,其业务手册暂不印发,待新政策出台后再发布。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2017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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