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华镇人民政府关于在虹口区设立招商平台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7-01-20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9400201900200

  •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17〕1号

  • 成文日期:

    2017-01-17

  • 发布日期:

    2017-01-20

崇明区招商联席办:

根据区经济委员会、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税务局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6月20日“关于乡镇园区增设招商窗口的通知”精神,我镇拟定在虹口区纪念路335弄8号1304室设立招商平台,拟通过此举前移招商窗口,更好地享受市区经济辐射,扩大税源,进一步促进我镇的经济发展。

经研究,初步遴选上海迎明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作为我镇的招商平台,镇经济小区与该公司达成以下意向,在公司引进的企业若累计年度实现地方财力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则绿华镇经济小区予以该公司崇明地方财力10%的管理费补贴,补贴费用由财政平台支付。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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