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400201900203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17〕4号
成文日期:
2017-02-08
发布日期:
2017-02-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各村(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及《上海市献血条例》,根据《崇明县无偿献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文件精神,为确保本市正常的血液供应,保障人民群众临床用血需要,发扬人道主义精神,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按区政府下达的献血任务,结合我镇人口、土地、企业经营状况等实际,确定绿华镇2017年各单位献血任务,现印发给你们,望广泛动员本单位干部、群众踊跃参加献血,确保我镇献血任务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