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2017年上半年(水系)生态廊道土地流转费的请示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17-05-12 00:00

  • 索引号:

    SY0024799400201900220

  •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17〕26号

  • 成文日期:

    2017-05-05

  • 发布日期:

    2017-05-12

崇明区水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生态廊道建设土地流转费发放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镇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做好补贴资金的申报、汇总、上报工作,经确认2017年上半年绿华镇(水系)生态廊道面积共24亩,按照公益林流转费标准,合计2017年上半年度水系生态廊道土地流转费壹万叁仟陆佰捌拾圆整(13680元)。

特此申请,请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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