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400201900220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17〕26号
成文日期:
2017-05-05
发布日期:
2017-05-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水务局: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生态廊道建设土地流转费发放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镇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做好补贴资金的申报、汇总、上报工作,经确认2017年上半年绿华镇(水系)生态廊道面积共24亩,按照公益林流转费标准,合计2017年上半年度水系生态廊道土地流转费壹万叁仟陆佰捌拾圆整(13680元)。
特此申请,请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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