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400201900221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17〕27号
成文日期:
2017-05-05
发布日期:
2017-05-1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做好我镇生态廊道建设土地流转费发放工作,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我镇按照“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做好补贴资金的申报、汇总、上报工作,经确认2017年上半年绿华镇(道路)生态廊道面积共198.19亩:
其中:2015年(道路)生态廊道面积83.1亩,计土地流转费肆万柒仟叁佰陆拾柒圆整(47367元)。2016年(道路)生态廊道面积115.09亩,计土地流转费陆万伍仟陆佰零壹元叁角(65601.3元)。
上述(道路)生态廊道土地流转费合计壹拾壹万贰仟玖佰陆拾捌圆零叁角(112968.3元)。
特此申请,请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