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400201900235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17〕43号
成文日期:
2017-06-19
发布日期:
2017-06-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交通委员会:
为了进一步美化市容环境,方便居民出行,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根据崇明区创建全国县级文明城市的总体要求和我镇创建上海市文明镇工作部署,绿华镇政府开展了一系列市容环境整治行动。工作中发现,新建公路镇区段两侧路面和部分农村公路出现了破损现象、三华公路北侧绿化亟需整治。如果不及时进行改造,一是会影响创城工作,二是对行人带来安全隐患。总计整治经费约220万元。
特恳请贵委给予资金补贴。
特此请示,盼复!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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