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40020190005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19〕35号
成文日期:
2019-06-06
发布日期:
2019-07-02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根据《上海市乡村规划导则》编制要求,由我镇组织编制的《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于2019年3月11日至4月10日在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网站及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现场公示,3月8日征询市、区级部门意见及专家评审,4月30日通过各村村民代表大会审议,5月15日通过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处室审查,5月28日通过上海市崇明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技术审查,现已编制完成最终成果。
该规划衔接了已编的崇明区2035总规和各专项规划,重点落实建设用地减量、农民集中居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用地等各类用地规划,相关指标符合上位规划要求。根据规划导则要求,现报请区政府予以审批。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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