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400201900032
主题分类:
商贸、海关、旅游-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19〕10号
成文日期:
2019-02-26
发布日期:
2019-03-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崇明区招商联席办:
为进一步加大扶持我镇下属招商平台的招商工作力度,减少运营成本,扩大引进优质新兴企业的渠道。经研究,我镇“上海迎明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招商平台申请更名为“上海瀛建企业管理服务中心”,并由上海瀛建企业管理服务中心继续履行与镇政府所达成的协议,若其引进的企业年度累计实现地方财力人民币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则绿华镇经济开发区予以该服务中心崇明地方财力10%的管理费补贴,补贴费用由财政平台支付。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2019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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