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9400201800143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其他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绿府〔2018〕112号
成文日期:
2018-09-17
发布日期:
2018-10-1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华渔村: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华渔村村委会办公室室内装修工程项目立项的请示》已收悉。经班子会议讨论决定,同意实施该项目,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渔村村委会办公室室内装修工程
二、建设性质:改建
三、建设地址:绿华镇华渔村村委会
四、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华渔村1号,主要对原有的7间房屋内部的水电进行改造。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华渔村村委会办公室室内装修工程预算资金约17.7万元,由镇财政自筹。
六、招投标方式:项目采用邀标形式,按照小型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规范操作。
七、项目法人:本工程项目法人为上海市崇明区绿华镇华渔村村民委员会。
接文后,请尽快配合绿华镇人民政府小型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组织招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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