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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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17〕68号
成文日期:
2017-05-17
发布日期:
2024-01-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镇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
你部门报来的《关于申报大同村河沟整治及路面硬化工程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建设镇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同村河沟整治及路面硬化工程。
二、建设地点:大同村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方涵翻建、铺设加筋管、河道挖淤泥及新建场地工程。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28万元。资金由政府财政支出。
五、招标方式:进行邀标。
六、监理方式:部门自监。
七、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为建设镇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
接文后,请建设镇村镇规划建设事务所严格按照《建设镇关于加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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