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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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卫生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17〕42号
成文日期:
2017-04-05
发布日期:
2024-01-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建设镇村级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办公室:
你部门报来的《关于申报建设镇村卫生室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建设镇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村卫生室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工程。
二、建设地点:建设镇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主要有新增中心卫生室臭氧消毒型污水处理设备、一般村卫生室高分子消毒污水处理设备等配套工程。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22.2万元。资金由政府财政支出。
五、招标方式:进行邀标。
六、监理方式:部门自监。
七、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为建设镇村级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办公室。
接文后,请建设镇村级卫生机构一体化管理办公室严格按照《建设镇关于加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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