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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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市规划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4〕1号
成文日期:
2024-01-15
发布日期:
2024-01-23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
我镇为响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切实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结合自身经济发展建设需求,充分利用大同垦区乡村单元现状资源条件,引进了大同养殖场28兆瓦渔光互补项目和工厂化水产养殖设施农业项目。为有效指导两个项目实施建设,按照《关于完善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沪规划资源施〔2020〕591号文件,及《上海市郊野单元村庄规划管理操作规程(试行)》(沪规划资源乡〔2023〕17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在2019年4月30日批复的《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郊野单元(村庄)规划(2017-2035年)》基础上,我镇编制了《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大同垦区乡村单元郊野单元村庄规划(专项)》。
规划初步方案于2023年8月8日至9月7日进行了公示,并经相关专家和市、区级部门意见征询及审议。根据相关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后,规划方案现已编制完成,相关成果报请区政府审批。
妥否,请批示。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4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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