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1x1202200086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17〕10号
成文日期:
2017-01-03
发布日期:
2022-11-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界东村村民委员会:
你村报来的《关于2016年建设镇界东村水泥路维修工程建设项目立项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建设镇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界东村水泥路维修工程。
二、建设地点:界东村范围内。
三、建设内容:对全村损坏水泥路长约650米道路修复工程。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13万元,资金由村委会自筹。
五、招标方式:进行邀标。
六、监理方式:界东村村民委员会自监。
七、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为界东村村民委员会。
接文后,请界东村村民委员会严格按照《建设镇关于加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
崇明县建设镇人民政府
2017年1月3日
为了便于其他人查询和了解政策,请为本文选择一个合适的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