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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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城乡建设(含住房)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17〕28号
成文日期:
2017-03-16
发布日期:
2022-11-01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建垦村:
你村报来的《2017年度建设镇建垦村驳岸挡土板、保塌桩加长的请示》及有关资料收悉。经建设镇镇长办公会议讨论,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驳岸挡土板、保塌桩加长的工程。
二、建设地点:建垦村标引水河、泯沟做驳岸地段。
三、建设内容:对引水河段保塌,挡土板在原基础上增加0.5米、桩长度由5.5米增加至6米、并回填土。
四、投资估算和资金来源:总投资估算为29.6万元,资金由镇财政自筹。
五、招标方式:进行邀标。
六、监理方式:建垦村村民委员会自监。
七、工程管理第一责任部门为建垦村村民委员会。
接文后,请建垦村村民委员会严格按照《建设镇关于加强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组织实施。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17年 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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