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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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2〕70号
成文日期:
2022-08-15
发布日期:
2022-08-15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上海市低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要求,为扎实有效推进低碳社区创建工作,特成立低碳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群 党委书记
凌 青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 荣 副镇长
副 组 长:黄小春 党委委员、副镇长
袁小燕 党委委员(宣传)
薛卫彬 副镇长
成 员:杨玉蓉 党政办主任
肖 军 农业办主任
黄 伟 经济办主任
黄 璐 事业办主任
吴忠华 社建办副主任(全面负责)
陈 飞 规环办负责人
茅建华 财政所所长
俞彩芹 城建中心主任
范建锋 水务所所长
吴 挺 农技中心主任
倪月娥 市容所负责人
包 伟 富安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蔡振华 白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低碳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规环办,办公室主任由陈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飞、肖军同志兼任。今后,低碳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同志自然替补。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