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低碳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平台发布

发布时间:2022-08-15 00:00

  • 索引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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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人事工作

  •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2〕70号

  • 成文日期:

    2022-08-15

  • 发布日期:

    2022-08-15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上海市低碳示范创建工作方案》要求,为扎实有效推进低碳社区创建工作,特成立低碳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 群   党委书记

      凌 青  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组长:陈 荣  副镇长

副 组 长:黄小春  党委委员、副镇长

      袁小燕  党委委员(宣传)

      薛卫彬  副镇长

成   员:杨玉蓉  党政办主任

      肖 军  农业办主任

      黄 伟  经济办主任

      黄 璐  事业办主任

      吴忠华  社建办副主任(全面负责)

      陈 飞  规环办负责人

      茅建华  财政所所长

      俞彩芹  城建中心主任

      范建锋  水务所所长

      吴 挺  农技中心主任

      倪月娥  市容所负责人

      包 伟  富安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蔡振华  白钥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低碳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规环办,办公室主任由陈荣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陈飞、肖军同志兼任。今后,低碳社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成员职务如有变动,由其所在单位接任同志自然替补。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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