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SY00247981x120220006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公开主体: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发文字号:
沪崇建府〔2022〕55号
成文日期:
2022-07-20
发布日期:
2022-07-20
生效日期:
失效日期:
上海市崇明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崇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农委制定的本区加强农村土地流转管理办法的通知》(沪崇府办发﹝2020﹞2号)文件精神,我镇对2021年度符合农村土地过渡期流转补贴标准的滧东村、三星村、蟠南村、建设村、虹桥村、运南村进行了审核,经核定,我镇符合补贴条件的滧东村、三星村、蟠南村、浜西村、建设村、虹桥村、运南村流转面积共计1052.92亩。
特此申请,请予批复。
上海市崇明区建设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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